1、 预注册预注册作为REACH法规下的第一项义务,将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到2008年11月30日结束。其后将进行为期三年半、六年或十一年的注册,取决于物质的量级或关注水平。
2、 时间期限对于1吨以上的新物质,新法规生效12个月后,生产商或进口商在其商品投放市场之前必须进行注册。对于现有物质,法规规定:产量为1000吨以上的化学品和任何超过1吨的致癌物质或诱导基因突变的物质,必须于REACH生效3年内完成注册;产量100吨至1000吨的,于REACH生效后6年内完成注册;1至100吨的,应于11年内完成注册,未能按期纳入管理监控体系的产品一律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