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规则允许各成员方采取的措施来保护公众健康,只要这些保护措施对其他成员是非歧视性的。他们还要求制定的法规与所述的目标相称。设计好的REACH系统将欧盟的化学品生产商与非欧盟的化学品生产商置于同等地位,因而对进口的化学品和与欧盟境内生产的化学品的要求是相同的。REACH系统也考虑到比较化学品的非欧盟资料和检测结果,特别是那些国际公认的检测所产生的结果。 要制定最低需要的要求来保证达到既定的健康和安全目标,已经做出的每项努力是为减少系统的成本和负担。做为例证在《委员会的冲击评估报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