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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出台的REACH总的目的是什么? 新出台的REACH有两个最主要的目的: A 促进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免遭化学品的危害 B 增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 在REACH框架下,对化学品使用安全的举证责任由各成员国转到企业,企业要确保能充分控制、规避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风险。 REACH要求每年生产或进口超过1吨化学物质的企业到中央数据库对该化学品进行注册。 2、欧盟为什么要出台新的化学品政策? REACH将取代已有的40种法律文件,对化学物质的管理形成单一的制度。与过去的化学法规不同的是,以1981年为界,REACH将现有化学物质分成既有物质和新物质。1981年前投放市场的物质通称为既有物质,约有100106种;在其后投放市场的则通称为新物质,约有4300种。这些新物质已按现有法规要求进行了相当严格的测试,但对既有物质则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普遍缺乏对既有物质的特性&使用的知识。此外,风险评估过程缓慢,效率低下,且资源受限。例如,自1993年以来,仅有140种产量大的化学品(超过1000吨)优先进行了风险评估,但拿出最终报告的仅70种。这样一些缺陷给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关于新开发的物质,已有的制度还束缚了研究&创新。如对新开发的化学品,即使产量低于10公斤,也必须进行众多的测试,这造成了欧盟化学企业落后于他们的美国和日本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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