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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化学品的国际间贸易,化学品安全得到全球的关注,这一点是通过这个领域中大量的国际性主动行为表现出来的。 联合国环境规划(UNEP):这是一项正在制定中的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步骤,(高层次多部门会议定于2005年晚些时候)。2002年9月在约翰内斯堡的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上达成协议,到2020年化学品的应以对人类和环境重大负面影响最小化的方式使用和生产。 OECD启动了一项合作行动项目,将系统化的方式用于高生产量(HPV)化学品的检测和评估。当确定重要的数据差异或提出重大关注时,建议进一步调研、深度评估或风险评估措施。 一些国际公约已经得到批准,旨在减少与化学品相关的风险。这些公约包括《关于优先通知承诺(PIC)的鹿特丹公约》,它建立了一个调节某些危险物质贸易的系统。期望在2004年初生效。1998年欧洲共同体签署了PIC公约,并在2002年12月20日被共同体批准。至今,已经有七个成员国批准了这个公约。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 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规定了12种POP 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口、出口、处置和释放的管理。公约不但禁止故意生产和使用POP物质及开发新的POP 物质,而且旨在使非有意产生的POP物质的释放量最小化。2001年欧共体及其各成员国签署了POP物质公约,而且至今已经有六个成员国批准了这个公约。在2003年6月委员会已经采纳了批准和执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提议。 欧盟委员会积极参与正在进行的关于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全球协调化体系(GHS)的谈判。GUS的第一部分在2003年7月被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UN ECOSOC)采纳。委员会已经开始致力于将此决议的执行纳入到共同体法律中。委员会参与化学品安全性跨政府论坛(IFCS),这是政府的、政府机构间的和非政府机构集会的论坛。IFCS旨在推动化学品风险评估和化学品的合理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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